西安民办学校现在是很多家长的首选,那么,问题来了,学生下课早,家长一般6点下班,那么如何解决呢?下面简单为您简单介绍下。
小学生一般下午4时左右就放学了,很多家长却在下午6时才下班,这段“空窗期”怎么办成为家长十分关注的问题。
日前,教育厅发布《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课后服务时间为早上上课前、中午及下午放学后至18:00止,课后服务包括在校早午餐服务、午休和课后托管三项内容
记者了解到,西安民办学校早已开设了午托服务,如今晚托也有法可依了,是否意味着各校将尽快开设晚托服务?家长又怎么看待?
新规发布学校可提供放学后托管服务
据了解,《指导意见》将课后服务定义为“在校早午餐服务、午休和课后托管”三项内容,对应的时间分别为早上上课前、中午及下午放学后至18:00止,不强制要求,学校可按实际情况选择开设,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。
对中小学校尤其是公办学校来说,很多学校此前并没有预留午托休息场所。《指导意见》提出,午托一般安排在教室,或经过改造具备一定条件的图书馆、阅览室、多功能室、体育馆等,并均应具备消防安全使用条件。
家长们还很关心的是,课后托管做些什么?《指导意见》明确: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前提下,安排学生做作业、自主阅读、体育、艺术、科普活动,以及娱乐游戏、拓展训练、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,观看适宜青少年的影片等课外活动。严禁将校内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,进行集体教学或“补课”。
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是需要成本的,《指导意见》明确,在财政投入及社会资助不足的情况下,由家长承担课后服务的费用。
相比校外机构,家长们更信任校内的老师,更希望由老师来参与课后服务。《指导意见》提出,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,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。不过,学校不能硬性要求教师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,更不能把教职工是否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与评先、评职称挂钩。